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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活农”活动方案
附件二:

“经纪活农”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经纪活农”活动,促进农村经纪人量质同步提高,农村经纪业规范有序发展,有效解决农业生产和市场需求的衔接问题,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稳步推进农村经纪人发展。结合我市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特点,重点培育和发展畜禽、水果、蔬菜、水产等农副产品经纪人,引导发展科技、劳动力、信息等专业经纪人。力争全年新增农村经纪人2000人,农村经纪业务成交额突破35亿元。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农村经纪执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各直属局、分局每年举办培训班不少于2次。
(二)规范经纪市场秩序。5月份,全市集中组织开展一次“经纪人清理整顿执法月”活动,重点打击经纪活动中的无证无照、虚假广告、恶意串通、执业人员不明示等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经纪人备案工作,建立、完善经纪人信息档案,指导、督促经纪从业人员实行挂牌公示。要积极开展行业自律,探索对经纪人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建立执业信用记录,提高经纪行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水平。
(三)加快扶强扶优。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综合职能,指导、帮助经纪人和经纪组织实现强强联合。注意发挥经纪大户、经纪能人在经纪业中的龙头和辐射引领作用,引导其做大做强。推进经纪联合体的形成,使单一的经纪执业人员组合形成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规模的经纪合作组织。各县、区要选择1-2个经纪合作组织进行试点,建立“经纪合作组织示范点”,帮助其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增强其规避风险的能力,提升其社会影响力。经纪合作组织试点单位名单请于4月30日前报市局市场合同处。市局拟在7月份召开现场交流会,将这项工作推向深入。